您现在的位置: 微素材 >> 历史文化 >> 古文国学 >> 素材正文

《狱中上书》  李斯

作者:admin    素材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/12/19

点击上面的蓝色字 即可免费订阅!

微信名 (微信号:请填写您的微信号)

《狱中上书》 李斯

臣为丞相,治民三十余年矣。

逮秦地之陕隘,先王之时,秦地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,臣尽薄材,谨奉法令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,阴修甲兵,饰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,盛其爵禄,故终以胁韩弱魏,破燕、赵,夷齐、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秦为天子,罪一矣;

地非不广,又北逐胡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强,罪二矣;

尊大臣,盛其爵位,以固其亲,罪三矣;

立社稷,修宗庙,以明主之贤,罪四矣;

更克画,平斗斛度量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秦之名,罪五矣;治驰道,兴游观,以见主之得意,罪六矣;

缓刑罚,薄赋敛,以遂主得众之心,万民戴主,死而不忘,罪七矣。

若斯之为臣者,罪足以死固久矣。上幸尽其能力,乃得至今,愿陛下察之!

【译文】

我担任丞相治理百姓,已经三十多年了。我来秦国赶上领土还很狭小。先王的时候,秦国的土地不过千里,士兵不过几十万。我用尽了自己微薄的才能,小心谨慎地执行法令,暗中派遣谋臣,资助他们金银珠宝,让他们到各国游说,暗中准备武装,整顿政治和教化,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,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,给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,所以终于威胁韩国,削弱魏国,击败了燕国,赵国,削平了齐国、楚国,最后兼并六国,俘获了他们的国王,拥立秦王为天子。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。秦国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,还要在北方驱逐胡人,貉人,在南方平定百越,以显示秦国的强大。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。尊重大臣,提高他们的爵位,用以巩固他们同秦王的亲密关系。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。建立社稷,修建宗庙,以显示主上的贤明。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。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,统一度量衡和文字,颁布天下,以树立秦朝的威名。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。修筑驰道,兴建游观之所,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。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。减轻刑罚,减少税收,以满足主上赢得民众的心愿,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,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。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。像我李斯这样作臣子的,所犯罪状足以处死,本来已经很久了,皇帝希望我竭尽所能,才得以活到今天,希望陛下明察。

【内容简述】

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,征发徭役,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。当时中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,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,李斯同右丞相冯去疾、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,减少一些徭役。当时,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,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,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。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,都被赵高扣留。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,对李斯严刑拷打,刑讯逼供。李斯被迫承认谋反,在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七月被杀死。

【作者简介】

李斯(约公元前284年—公元前208年),氏李,名斯,字通古。战国末期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。秦代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

李斯早年为郡小吏,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,学成入秦。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。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、成帝业,被任为长史。秦王采纳其计谋,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,离间各国君臣,又任其为客卿。秦王政十年(前237年)由于韩人间谍郑国入秦,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。李斯上《谏逐客书》阻止,被秦王所采纳,不久官为廷尉。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。秦统一天下后,与王绾、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,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。被任为丞相。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,销毁民间的兵器;反对分封制,坚持郡县制;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《诗》、《书》等百家语,禁止私学,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。还参与制定了法律,统一车轨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

秦始皇死后,他与赵高合谋,伪造遗诏,迫令始皇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自杀,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。后为赵高所忌,于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被腰斩于咸阳闹市,并夷三族。


上一篇:
  • 上一篇素材:
  • 下一篇:
  • 下一篇素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