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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你认识王安石变法

作者:lei    素材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/11/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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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安石变法,是在北宋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一次改革。治平四年(公元1067年)正月,宋神宗即位,立志革新,于熙宁元年(公元1068年)四月,召王安石入京,变法立制,富国强兵,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。王安石以“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,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”为原则,从理财入手,颁布了“农田水利法”、均输法、青苗法、免役法(又称募役法)、市易法、方田均税法,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。变法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,但它最终以失败而告终,王安石的缺陷和变法中的种种弊端是主要原因。改革变法历时7年,虽然遭到了守旧派的强烈反对,并且随着宋神宗的病亡戛然而止,但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。

  变法背景

  三大矛盾

  三冗危机

  两积问题



  矛盾:阶级矛盾尖锐,突出表现是土地兼并的剧烈发展。

  民族对立严重:北宋与辽和西夏战争频繁。

  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突出:改革派与守旧派斗争激烈。

  三冗:冗官、冗兵、冗费。

  二积:积贫、积弱。


  王安石(1021—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晚号半山,中国杰出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。父名益,字损之,曾为临江军判官,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。因生性倔强,时人戏称“拗相公”王安石在青少年时期随父亲到过许多地方,对宋朝的社会问题有一些感性认识。有坚强的意志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在变法过程中矢志不渝。



  人物资料


  改革内容


  1069年熙宁二年二月,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标志着变法开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议行新法;四月,遣刘彝、谢卿材、侯叔献、程颢、卢秉、王汝翼、曾伉、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、水利、赋役;七月,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;九月,立青苗法;十一月,颁农田水利条约。

  历史作用

  影响

 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,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,增强对外防御,对内弹压的能力,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。从新法次第实施,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,其间将近十五年。在这十五年中,每项新法在推行后,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,但是,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,“富国强兵”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。